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

招生教育

 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成立于2001年,是由深圳市政府与北京大学合作举办,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在国内唯一直属的异地办学实体。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地处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,服务于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,也承担着服务深圳高等教育和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战略发展需要。

 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坐落在深圳市南山区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,现有教学楼、实验楼、学生活动中心、学生宿舍等共17栋建筑,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;深圳大学城还建有图书馆、体育场馆等近10万平方米的公共配套设施。

 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现已累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7100多人,毕业4300余人。

  一、招生办法:

  接收免试推荐生和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,报考条件、入学考试及录取办法等均与北京大学校本部一致,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安排统一报名、统一考试和统一录取,详情请参见《北京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和《北京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。按规定需要调入档案和迁移户口的研究生,档案由北京大学统一管理,入学后户口落在北京市北京大学。

  二、毕业与就业:

  学生在学习年限内,修满学分,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,经学校审核,准予毕业,颁发北京大学毕业证书,经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,授予北京大学学位证书。学生就业纳入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指导,并根据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政策由学生自主择业。

  三、住宿条件:

  学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学生公寓内,住宿条件为博士生双人间、硕士生三人间或四人间。住宿费每人每学年约1100-1500元。

  四、学费与奖学金

  1、博士生

 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15000元。

  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学生在深圳学习期间可获得奖学金(含学费奖学金)。

  档案不转入北京大学的学生,缴纳学费,不享受奖学金。

  博士生奖学金标准如下:

 

奖学金等级(比例) 每学年奖学金金额
一等(20%) 学费+26400元
二等(60%) 学费+21600元
三等(20%) 学费+14400元

  注:奖学金等级评定依照各学院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,发放年限不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。

  2、硕士生

  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学生在深圳学习期间可获得奖学金(含学费奖学金)。

  档案不转入北京大学的学生,缴纳学费,不享受奖学金。

  2013年硕士生招生人数及学费标准如下:

 

学院 专业 2013招生人数 学费
总额
(万元)
各学年学费(万元)
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
信息工程学院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70 4.5 1.5 1.5 1.5 — 
电子科学与技术(集成电路与系统) 30 4.5 1.5 1.5 1.5 — 
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4.5 1.5 1.5 1.5 — 
计算机系统结构 20 4.5 1.5 1.5 1.5  
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化学(化学基因组学) 50 3.0 1.5 1.5 — 
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 地理学(城市与区域规划) 35 4.5 1.5 1.5 1.5 — 
地理学(景观设计学) 30 4.5 2.3 2.2 — 
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0 4.5 1.5 1.5 1.5 — 
环境与能源学院 环境科学 25 4.5 1.5 1.5 1.5 — 
环境工程 40 4.5 1.5 1.5 1.5 — 
汇丰商学院 西方经济学 经济学-金融学双硕士* 50 12.0 4.0 4.0 4.0 — 
企业管理   管理学-金融学双硕士* 50 12.0 4.0 4.0 4.0 — 
金融学 方向①数量金融 80 12.0 4.0 4.0 4.0 — 
方向②金融学 50
方向③双硕士 50 24.0 8.0 8.0 8.0
MBA 全日制 60 13.8 6.9 6.9
在职 20.8 10.4 10.4
国际法学院 法律硕士(非法学)** 80 24.0 6.0 6.0 6.0 6.0
法律硕士(法学)** 30 24.0 6.0 6.0 6.0 6.0
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社会学 40 6.0 2.0 2.0 2.0
合计   860          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*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金融学硕士须另缴学费25,200新加坡元,分三年缴纳。

  **本专业颁发北京大学硕士毕业证书、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及北京大学的英文学位(Juris Doctor)证明。

  2013年硕士生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如下:

 

学院 奖学金
等级
奖学金标准(名额)
信息工程学院 特等 三年共  7.5万元(共约10%,不含计算机系统结构)
一等 三年共  4.5万元(共约50%,不含计算机系统结构)
二等 三年共  2.5万元(共约40%,不含计算机系统结构)
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  参照博士生标准发放(100%)
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 特等 三年共  7.5万元(地理学(城市与区域规划)、
建筑设计及其理论
共约20%)
一等 三年共  6.0万元(地理学(城市与区域规划)、
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共约50%)

两年共  5.5万元(地理学(景观设计学)5名)
二等 三年共  4.5万元(地理学(城市与区域规划)、
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共约30%)
三等 两年共  1.6万元(地理学(景观设计学) 25名)
环境与能源学院* 特等 三年共  7.5万元(共约20%)
一等 三年共  6.0万元(共约50%)
二等 三年共  4.5万元(共约30%)
汇丰商学院** 特等 三年共 16.0万元(金融学 方向约10%)
一等 三年共 12.0万元(金融学 方向约80%,西方经济学、企业管理、金融学方向①② 共约10%)
二等 三年共  8.0万元 (西方经济学、企业管理 共约30%,
金融学 共约10%)
三等 三年共  4.0万元 (西方经济学、企业管理、金融学方向①② 共约60%)
国际法学院 一等 四年共  6.0万元(共约 5%)
二等 四年共  3.0万元(共约20%)
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  三年共  3.0万元(100%)

  *参加SPO(新加坡国立大学-北京大学-牛津大学)项目的学生学费及奖学金参照项目规定。

  **MBA的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参见2013年MBA招生简章。

  注:奖学金等级评定依照各学院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,发放年限不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。学生入学后还可申请各学院设立的助研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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