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成立于2001年,是由深圳市政府与北京大学合作举办,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在国内唯一直属的异地办学实体。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地处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,服务于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,也承担着服务深圳高等教育和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战略发展需要。
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坐落在深圳市南山区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,现有教学楼、实验楼、学生活动中心、学生宿舍等共17栋建筑,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;深圳大学城还建有图书馆、体育场馆等近10万平方米的公共配套设施。
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现已累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7100多人,毕业4300余人。
一、招生办法:
接收免试推荐生和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,报考条件、入学考试及录取办法等均与北京大学校本部一致,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安排统一报名、统一考试和统一录取,详情请参见《北京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和《北京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。按规定需要调入档案和迁移户口的研究生,档案由北京大学统一管理,入学后户口落在北京市北京大学。
二、毕业与就业:
学生在学习年限内,修满学分,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,经学校审核,准予毕业,颁发北京大学毕业证书,经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,授予北京大学学位证书。学生就业纳入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指导,并根据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政策由学生自主择业。
三、住宿条件:
学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学生公寓内,住宿条件为博士生双人间、硕士生三人间或四人间。住宿费每人每学年约1100-1500元。
四、学费与奖学金
1、博士生
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15000元。
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学生在深圳学习期间可获得奖学金(含学费奖学金)。
档案不转入北京大学的学生,缴纳学费,不享受奖学金。
博士生奖学金标准如下:
奖学金等级(比例) | 每学年奖学金金额 |
一等(20%) | 学费+26400元 |
二等(60%) | 学费+21600元 |
三等(20%) | 学费+14400元 |
注:奖学金等级评定依照各学院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,发放年限不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。
2、硕士生
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学生在深圳学习期间可获得奖学金(含学费奖学金)。
档案不转入北京大学的学生,缴纳学费,不享受奖学金。
2013年硕士生招生人数及学费标准如下:
学院 | 专业 | 2013招生人数 |
学费 总额 (万元) |
各学年学费(万元) | |||||
第一年 | 第二年 | 第三年 | 第四年 | ||||||
信息工程学院 |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| 70 | 4.5 | 1.5 | 1.5 | 1.5 | — | ||
电子科学与技术(集成电路与系统) | 30 | 4.5 | 1.5 | 1.5 | 1.5 | — | |||
计算机应用技术 | 50 | 4.5 | 1.5 | 1.5 | 1.5 | — | |||
计算机系统结构 | 20 | 4.5 | 1.5 | 1.5 | 1.5 | ||||
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| 化学(化学基因组学) | 50 | 3.0 | 1.5 | 1.5 | — | — | ||
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 | 地理学(城市与区域规划) | 35 | 4.5 | 1.5 | 1.5 | 1.5 | — | ||
地理学(景观设计学) | 30 | 4.5 | 2.3 | 2.2 | — | — | |||
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| 20 | 4.5 | 1.5 | 1.5 | 1.5 | — | |||
环境与能源学院 | 环境科学 | 25 | 4.5 | 1.5 | 1.5 | 1.5 | — | ||
环境工程 | 40 | 4.5 | 1.5 | 1.5 | 1.5 | — | |||
汇丰商学院 | 西方经济学 | 经济学-金融学双硕士* | 50 | 12.0 | 4.0 | 4.0 | 4.0 | — | |
企业管理 | 管理学-金融学双硕士* | 50 | 12.0 | 4.0 | 4.0 | 4.0 | — | ||
金融学 | 方向①数量金融 | 80 | 12.0 | 4.0 | 4.0 | 4.0 | — | ||
方向②金融学 | 50 | ||||||||
方向③双硕士 | 50 | 24.0 | 8.0 | 8.0 | 8.0 | — | |||
MBA | 全日制 | 60 | 13.8 | 6.9 | 6.9 | — | — | ||
在职 | 20.8 | 10.4 | 10.4 | — | — | ||||
国际法学院 | 法律硕士(非法学)** | 80 | 24.0 | 6.0 | 6.0 | 6.0 | 6.0 | ||
法律硕士(法学)** | 30 | 24.0 | 6.0 | 6.0 | 6.0 | 6.0 | |||
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| 社会学 | 40 | 6.0 | 2.0 | 2.0 | 2.0 | — | ||
合计 | 860 | ||||||||
*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金融学硕士须另缴学费25,200新加坡元,分三年缴纳。
**本专业颁发北京大学硕士毕业证书、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及北京大学的英文学位(Juris Doctor)证明。
2013年硕士生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如下:
学院 |
奖学金 等级 |
奖学金标准(名额) |
信息工程学院 | 特等 | 三年共 7.5万元(共约10%,不含计算机系统结构) |
一等 | 三年共 4.5万元(共约50%,不含计算机系统结构) | |
二等 | 三年共 2.5万元(共约40%,不含计算机系统结构) | |
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| 参照博士生标准发放(100%) | |
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 | 特等 |
三年共 7.5万元(地理学(城市与区域规划)、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共约20%) |
一等 |
三年共 6.0万元(地理学(城市与区域规划)、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共约50%) 两年共 5.5万元(地理学(景观设计学)5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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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等 |
三年共 4.5万元(地理学(城市与区域规划)、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共约30%) |
|
三等 | 两年共 1.6万元(地理学(景观设计学) 25名) | |
环境与能源学院* | 特等 | 三年共 7.5万元(共约20%) |
一等 | 三年共 6.0万元(共约50%) | |
二等 | 三年共 4.5万元(共约30%) | |
汇丰商学院** | 特等 | 三年共 16.0万元(金融学 方向③ 约10%) |
一等 | 三年共 12.0万元(金融学 方向③ 约80%,西方经济学、企业管理、金融学方向①② 共约10%) | |
二等 |
三年共 8.0万元 (西方经济学、企业管理 共约30%, 金融学 共约10%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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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等 | 三年共 4.0万元 (西方经济学、企业管理、金融学方向①② 共约60%) | |
国际法学院 | 一等 | 四年共 6.0万元(共约 5%) |
二等 | 四年共 3.0万元(共约20%) | |
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| 三年共 3.0万元(100%) |
*参加SPO(新加坡国立大学-北京大学-牛津大学)项目的学生学费及奖学金参照项目规定。
**MBA的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参见2013年MBA招生简章。
注:奖学金等级评定依照各学院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,发放年限不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。学生入学后还可申请各学院设立的助研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。